? ? ? ?根據《九寨溝管理局2022年度宣傳營銷工作計劃》部署,為進一步適應新媒體時代旅游宣傳營銷方式,充分利用互聯網+旅游宣傳模式,調動社會各界宣傳九寨溝景區的積極性,強化九寨溝景區宣傳營銷整合聯動,擦亮“九寨溝”金字招牌,提升 “神奇九寨更迷人”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促進九寨溝旅游產業鏈合作共贏?,F結合景區實際,特此通告。
一、申請條件
? ? ? ?(一)預定九寨溝景區門票排名前100的旅行社所推薦的網絡主播(排名以阿壩旅游網票務預訂數據統計為準);
? ? ? ?(二)抖音、火山、微信(視頻號)、快手、B站、西瓜、小紅書等新媒體平臺粉絲量10萬以上KOL。
二、申請流程
? ? ? ?(一)符合申請條件的旅行社和平臺KOL按要求填寫九寨溝景區激勵新媒體聯合宣傳申請表并提供注冊信息、個人身份證明(旅行社法人證、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掃描件。提前三天發送至(郵箱: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插件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啟用 JavaScript。)九寨溝管理局旅游營銷處備案審核。
? ? ? ?(二)審核通過后旅行社與景區簽訂九寨溝景區新媒體聯合宣傳合作協議;申請人簽署九寨溝景區新媒體聯合宣傳承諾書。審核通過的主創團隊每次最多申請2人免門票。
? ? ? ?(三)在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提前一天到九寨溝景區旅游營銷處辦理入園免門票手續。
三、激勵措施
? ? ? ?(一)審核通過辦理備案可在景區內使用無人機等專業拍攝設備,對于特別策劃的優質內容作品經評估審核后,可向景區申請提供車輛和協助人員等輔助。
? ? ? ?(二)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發布九寨溝景區旅游要素相關作品或帶九寨溝景區旅游話題作品,關注并@九寨溝景區官方賬號,單條作品點贊以100萬起計,2022年底根據排名確定前3名,并可獲獎金,其中:第一名5萬元人民幣、第二名3萬元人民幣、第三名2萬元人民幣。
? ? ? ?(三)活動期間發布優質作品的創作者,將列入九寨溝景區合作KOL目錄庫,在后續宣傳營銷活動中優先合作,同時將作為特邀嘉賓出席九寨溝國際冰瀑旅游節等年度節慶活動。
四、其他事項
? ? ? ?(一)嚴格執行審批制,以申報審批先后順序為準,每日限定10名新媒體主播開展相關活動。
? ? ? ?(二)凡涉及景區重要工作、重大(突發)事件等作品或直播,須經景區審核后發布,未經審核擅自發布虛假、不實等對景區造成負面影響的作品,景區將終止合作,并追究責任。
? ? ? ?(三)申請人進入景區進行創作(直播),須嚴格遵守《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風景名勝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服從景區管理,須購買景區意外傷害保險,對人身、財產安全自行負責。
? ? ? ?(四)享受本方案激勵措施的申請人應免費提供相關素材用于景區宣傳使用。
? ? ? ?本通告最終解釋權歸九寨溝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九寨溝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2022年7月11日